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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采网商城对接、河北政采网商城如何入驻、对接资料

2020-09-01 17:57:59

河北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政采监管工作连出重拳: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对网上商城实行品目目录制,进行动态管理;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契机,建责任清单明确政采各方当事人诚信责任;印发文件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河北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上步入行稳致远的新时代。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近日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为做好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工作,结合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河北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网上商城商品和价格管理、网上商城采购管理、供应商入围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六章二十八条。

网上商城实行目录制

《办法》规定,网上商城实行品目目录制,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由河北省财政厅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本着“标准通用、市场可买、货源充足”的原则确定并公布。对品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省财政厅根据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和管理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那么,哪些商品可以在网上商城直接采购呢?《办法》规定,网上商城目录内商品,单项或批量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实行网上商城直接采购;单项或批量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含)至5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实行竞价采购。对于20万元以下纳入网上商城品目目录但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需求的商品,应优先实行网上竞价采购,若网上竞价仍无供应商报价,属于协议供货品目的实行协议采购,非协议供货品目自行组织采购;对于20万元(含)至50万元以下纳入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的商品,若无供应商报价,属于协议供货品目的实行协议采购,非协议供货品目自行组织采购。

供应商入库13个准入条件

电商入围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需具备哪些条件呢?《办法》列出十三项准入条件和规则,包括: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综合性供应商在网上商城系统提供的商品品目不得少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中品目数量的60%,专业性供应商可只提供专项商品,推送商品不得无货可供;推送商品应为供应商自营商品,即必须有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商授权销售的委托函,等等。

《办法》对还对已经入围网上商城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如下要求:供应商负责维护商品信息,网上商城商品必须是市场公开在售的商品,并且严格执行国家最新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供应商在网上商城提供的商品应面向所有在河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政府采购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入围商品或实行区域限制;供应商承诺商城商品在河北范围内价格统一,不得有地区差异;网上商城商品应符合《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等有关资产配置标准规定;供应商对网上商城商品价格采用系统自动推送调整,但不得高于同种商品同期官网报价。

加强各方监督管理

此外,针对网上商城的监督管理,《办法》还作了多项规定。比如,针对采购人,《办法》要求其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将网上商城采购货款在采购项目验收后支付给成交供应商,逾期未支付将禁止该采购人进行网上商城采购等。针对供应商,《办法》提出,河北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其提供的商品、价格、履约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履行承诺或者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和处理等。

明确各方责任 力促政采诚信

本报讯 (记者 董莹)河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如何建立政务信用记录,实现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开,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促进政务信用信息的应用。同时,《意见》还要求重点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招标投标领域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

其中,在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建立采购人责任清单,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政府部门作为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管,畅通政府采购领域毁约、违约等政务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所有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政府有关部门诚信责任制,PPP项目政府方责任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和实施效果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推动PPP项目信息公开,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和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库,依法充分披露PPP项目涉及的咨询服务机构、中标社会资本以及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情况等重要信息。

此外,在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参与方全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制度,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河北”网站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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